最新消息

男挖屏東超商店員眼睛等案 判刑5年定讞

新聞 2022-11-24 Yahoo即時新聞

有思覺失調病史的楊姓男子不滿屏東潘姓女超商店員制止抽菸,徒手施暴摳挖雙眼,另犯傷害范林姓婦人案;一審、二審均判刑5年,案經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。

楊男民國110年6月30日清晨在屏東縣高樹鄉興店路某家早餐店前,因細故朝與其母有糾紛的范林姓婦人持菜刀揮砍,造成婦人腦震盪、肋骨骨折、多處割傷、擦傷;同年9月26日,楊男因在超商前抽菸遭制止,竟以手指摳挖潘姓女超商店員雙眼洩憤。

一審屏東地方法院認為,楊男已有傷害前科,僅因細故即對范林婦人拳打腳踢,持菜刀揮砍,另以手指摳挖潘女雙眼洩憤,所為實有不該,應予相當程度責難。

一審考量,雙方未和解,楊男也未獲被害人諒解,加上他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,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有輕微降低,就女店員部分依重傷未遂罪判刑4年,傷害范林婦人部分以傷害罪判刑1年2個月,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。

案經上訴,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,認為一審認事用法皆無違誤,量刑及定執行刑也算妥當,並無任何偏失或違法之處;屏東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應論以殺人未遂罪,量刑過輕等為無理由,據此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。案經檢察官上訴,最高法院認為,二審判決並無違背法令之處,日前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
轉自此處

借款成功範例:

汪小姐房屋經過我們的鑑價,價值為376萬,尚有房貸餘額90萬。而汪小姐目前急需要有150萬的資金來解決。她跑了4家的銀行,沒有一家銀行願意承做。所以便找上我們,希望可以為她取得150萬的資金,讓她度過難關。

取得汪小姐早早就準備好的申貸資料後,原本她也是不抱著可以核貸的希望,但我們專員仍然為她努力地審核、準備好所有資料並送件,希望可以成功。

後來透過東豐代書的專案,雖然無法成功核貸150萬,但也成功地取得了120萬的資金,並提供84期的分期,除了讓汪小姐總算解決資金困難之外,我們也降低她每個月的還款壓力。

如果您也有申貸的需求,名下也有房屋,但是擔心自身的條件不夠好的話,您可以選擇走一趟東豐代書。我們的專員全數經過專業訓練,加上透明完整的諮詢服務,在諮詢階段絕對不收取任何費用也絕對保密。

東豐代書
東豐代書
東豐代書
東豐代書